Arcman 发表于 2022-6-13 16:24

人的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

人的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


人的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是不同的。

就生物属性而言,人人生来不平等,都是独一无二的生物个体,所以“人人生来平等”相对于个体生物性而言就是一个伪命题。

就社会属性而言,人人生来平等,都是拥有独一无二的个体参与权,所以“人人生来不平等”相对于个体的社会性而言,也是一个伪命题。

就两者之间的关联而言,“人人生来不平等”是天然且无可变更的社会化前置条件。“人人生来平等”的内涵选择才是生物社会化进程的唯一变量。

此唯一变量仅有两者“变体”参量形式:

一是假定所有社会化生物个体的生物差异性与其社会参与权力的平等性之间二者完全等价,也即系统性“抹杀”掉了参与个体在生物属性方面的天然差别,以虚拟性的社会化“人格”取而代之,借曰所谓的“民主模式”。

一是假定社会化的全体参与者其生物差异性与其社会参与权力的平等性二者之间非完全等价,也即系统性“保留”了参与个体在生物属性方面的天然差别,以虚拟性的社会化“神格”取而代之,借曰所谓的“集权模式”。

由自然人类历史演化而来的这两种基本社会结构,其模式之间在社会组织框架方面,各自的实际效用是不存在本质性差分的。随着文化普及、科学发展和宗教解放,以集权模式为有史以来的主流社管模式的人类,关于其生物属性方面的天然差异性被逐渐显露且分化加剧,进而发生了神格模式与人格模式之间的反转,渐变出抗拒传统神权模式的人权突出模式,即民主模式。

神权抑或人权,这两种基本模式的最底层构建基础都是人性能力。区分在于:民主模式是以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天然人类的生物差分性为其社会组织原则,而集权模式,则是以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人类在社会属性方面的生物差分性为其组织原则。

基于此,一切社会化模式中,人的生物属性都必定是最根本的,不可缺如和天然的结构性要素,而人的社会属性无论其是否情愿,本征上仍旧是个体生物属性面对生物群族中非等性时的本然选择,或说被最大利己化的生物天性所驱使。总而言之。最大程度解放人性能力的,就是最好的。

简言之,人性自由抑或约束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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