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man 发表于 2017-11-17 14:34

悖论

世人有两套源于自性的成熟逻辑结构,即直线逻辑和曲线逻辑。

悖论不会真实地出现在任一结构的体系内部,即便无心“出现”了,也会被自觉“修正”掉——自圆其说。系内的所谓“悖论”多是源于局部缺陷或细节冲突。有意义的悖论而多见于此两种体系的”混搭”结构。

“混搭”一定是最有希望消除悖论的途径,但也是最难构建的。它首先要求“建商”必须放弃各自固守的原本逻辑原则。这就有趣了:一旦放弃,还是提出问题的那个“建商”吗?如若不是那个提问的先前建商,此悖论还是那个彼悖论吗?

悖论问题的认识意义,更像要找根绳子爬墙头(或上吊)的情态。绳子本身不是问题,爬过与否也不是问题,问题是爬墙后的不确定性。

悖论的作用是“启示”,不是“解决”。“启示”靠的是其说难圆,“解决”靠的是先圆后说。

有意识提出悖论之时,或许无意识中已掉入新悖论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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